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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088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MB1552560/2021-51923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7-29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088号提案的答复

你们所提建议涉及我局监管范畴的我局已经采纳。收悉您的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把议题案办理工作列为我局中心工作,按照“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办”、“干”结合的工作措施,立足我局工作职责,针对当前网络餐饮存在的问题,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以规范网络餐饮的监管和提升网络餐饮的监管水平为目标,以健全“惩戒、打击、曝光、监察”四个机制入手,强化“监测、管理、检查、抽检、举报”五个方面管理为重点,立即进行了部署安排,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网络餐饮服务市场定向监测工作,力求代表满意,人民群众受益。

一、加强订餐平台监管,确保主体责任落实

(一)警示约谈,强化平台监管。针对网络餐饮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全市第三方餐饮服务平台的监管,掌握第三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的基本情况,对“饿了么”、“美团点评网”两家网络订餐平台进行了多次约谈和现场检查,并下达第三方订餐平台自查通知书,要求订餐平台建立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入网经营标准,严格落实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坚决把住入网经营资质审查关。两家网络订餐平台根据市局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并提供相应的整改方案与平台数据,对无证或证照不全在线供餐单位执行了下线处理,针对两家平台自查和整改情况以及入网经营实体店的基本情况,由区局再次进行现场核实,极大提升了网络订餐实体经营店的食品安全水平。2020年以来,我市共排查入网餐饮单位6万余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督促平台,立行立改。

(二)加强监测,强化网络排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督促外卖平台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委托第三方机构,以网管网,开展了网络餐饮服务市场定向监测工作。运用网络分布式爬虫、OCR识别、智能语义分析等技术,高效完成了网络主体信息检索、证照信息提取、违法关键词比对等监测手段,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发现问题,同步整改,提高了监管效能,强化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打击了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的净化了网络餐饮服务市场。针对外卖餐饮服务监测发现的问题线索,线下各区局依据抓取数据,现场实地核查,查找无证、不符合入网要求商户,并进行查处,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实现了线上线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全年共监测到武汉餐饮店铺54777家,其中,美团40736家、饿了么14041家。

(三)依法处置,强化平台治理。针对网络餐饮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全市第三方餐饮服务平台的监管,掌握第三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的基本情况,对“饿了么”“美团点评”等网络订餐平台进行了约谈和现场检查,要求平台进行了自查自纠,并提供相应的整改方案与平台数据,对无证或证照不全在线供餐单位执行了下线处理。各区对辖区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依法严肃查处。对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依法进行了处置。

(四)齐抓共管,强化配送管理。我局高度重视网络餐饮服务配送过程食品安全,多次组织区局开展网络订餐平台配送点食品安全检查,并分别约谈美团、饿了么两大订餐平台武汉辖区食品安全官,督促订餐平台严格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外卖平台联合贸促会发布了《外卖配送服务规范》的团体标准,对消费者关注的餐品不完整、卫生状况不好、外卖人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都进行规范。目前,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推出了“无接触配送”、发放“食安封签”等措施,有效的避免人为或意外原因导致的食品污染。各外卖配送服务站点,给每个骑手配备专用的保温箱,每日定时开展餐箱消毒,确保餐品安全。入网餐饮服务单位采取定制“一次性破坏餐盒”、“铝膜封口餐盒”、“食安封签”等多种措施,避免店内餐品配送过程污染。

二、加强入网经营企业监管,强化食品安全

(一)多渠道检查,强化餐饮单位监管。各区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打击,进一步规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针对市局《武汉市外卖餐饮服务监测》发现的问题,结合“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等,加大入网餐饮单位的日常检查力度。以大型商圈、校园周边、居民区等外卖集中区域为重点,建立问题清单,强化监督检查。2021年共计检查12.76万户次餐饮单位。

(二)全方位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守法经营。各区组织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全方位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以下要求:  一是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是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  三是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  四是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  五是保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  六是 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

(三)强化抽检监测,形成震慑。各区将网络餐饮食品列入抽检监测计划,在市局网络专项抽检监测的基础上,加大对网络餐饮食品及相关产品开展抽检监测力度,尤其要加大销量较大的“网红”店铺、“网红”食品以及高风险食品的抽检力度。采取了线上随机下单订餐、线下检测等方式对网络餐饮食品开展随机抽检。通过开展不间断的网络食品抽检,形成监管高压持续震慑力。2021年市局网络餐饮专项抽检共计300批。

三、加大执法力度,净化网络市场

(一)加强违法行为处置力度。一是对拒不整改、恶意违法的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要依法查处。二是无证、假证、套证经营的餐饮单位要坚决予以查处。三是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第三方平台要注重收集相关资料和固定证据,在当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对平台总部或分支机构不在所属辖区的,应及时将第三方平台相关违法违规证据报送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四是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等情况的,要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或取缔。

(二)强化投诉举报处置力度。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消费者举报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罚,并公示曝光。责令订餐平台对差评较多单位,自查自纠,加强内部处置力度;对新闻媒体曝光的单位,及时下线整改,并通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入网餐饮单位,及时下线,移交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案处罚,并公示曝光。

(三)建立了“黑名单”惩戒机制。将不落实入网审核义务,不建立健全公示制度、不履行违法行为制止报告制度和违法行为下线制度的订餐平台,纳入“黑名单”;将无证、假证、套证经营的入网餐饮单位,被行政处罚的入网餐饮单位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入网餐饮单位,纳入“黑名单”。对“黑名单”企业一律在市局网站进行公示,并在大众媒体曝光。对使用罂粟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黑名单”单位和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黑名单”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公示曝光。

(四)建立了刑事打击机制。加大网络餐饮违法行为刑事追究力度,在检查中发现入网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肉制品、使用野生河豚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食材、使用罂粟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严重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拘留主管人员或负责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通报相关检察院。

(五)建立了违法行为曝光机制。对检查中发现订餐平台不履行审查许可证义务、违法行为报告义务、违法餐饮单位下线义务的,一律公示曝光;对检查发现入网餐饮单位操作场所脏乱差、信息公示不全、假证、套证的,一律公示曝光;对订餐平台、入网餐饮单位的处罚信息,一律公示曝光。通过公示一批“黑名单”企业,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形成监管高压态势。前期我局已经公布违法违规商户209家。

四、加强社会共治,强化政企合作

(一)加强疫情防控,推进无接触配送。主动联络辖区订餐平台,特别是“美团点评”和“饿了么”订餐平台,鼓励平台积极推进“无接触配送”服务,减少面对面接触,保障用户和骑手在收餐环节的安全。鼓励使用“外卖食安封签”等措施,标示配送员的个人身份及健康状况,实现单单可追溯。鼓励在社区内推广设置“无接触自提点”和“智能自提柜”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无接触配送”安全措施。

(二)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主动对接辖区订餐平台,鼓励订餐平台在大型以上餐饮单位、有影响力的美食商圈、美食街区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倡导订餐平台给予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入网餐饮单位流量扶持、降低佣金费率等支持;鼓励入网餐饮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探索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民监督,倒逼餐饮服务提供者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三)共建网络订餐行业“吹哨人”制度。双方共同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出台鼓励和保护措施,激励行业内部监督,充分发挥骑手熟悉商家、熟悉环境、熟悉行业规则的优势,探索建立骑手监督员队伍。将外卖骑手变为食品安全“哨兵”,鼓励其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在取送餐过程中发现的假证、冒用证件,“黑作坊”加工,采购使用病死畜禽肉、“回收油”或过期变质食材等违法违规行为。案件一经查实的,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依法予以奖励。

五、营造氛围,强化餐饮宣传

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康康姐”和自媒体,宣传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食安武汉,品质生活”为主题,组织市民、人大政协、区监管人员、新闻媒体等代表,走进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现场观摩,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全过程,媒体发布活动信息和直播视频17篇次,观看人数达70万人次,累计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普图文消息700条,总阅读数接近100万次。开展网红餐厅“你我同查”活动,聚焦群众关心、网络销售量大的餐饮店,组织媒体现场跟踪检查,督促餐饮服务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同时,在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上同步宣传网络餐饮食品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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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9 |  来源: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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