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繁体|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企业专属空间|专属空间注册|登录|注册
经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核实,有 97(套)特种设备其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已经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且设备已拆除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现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第3.10条有关规定和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的注销意见,将相关特种设备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8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